政府投資項目的造價審核應參照執行《造價指引》,原則上不能高于造價指標上限。鼓勵在功能不減、品質不降的前提下,通過優化技術方案,全過程優化項目投資。對于確需提高造價的項目要深入研究分析,并履行相應決策報批程序。原則上園林綠化項目不得使用名貴樹種,嚴禁過度綠化;公共建筑及市政工程外立面建設項目減少使用干掛石材等造價高的建筑材料;除涉及國家安全、應急救災、政務服務等項目外,不再新開展數據大屏、演示指揮系統等電子政務項目。
項目建設單位按規定程序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估算、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招標控制價)及工程竣工結(決)算報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評審,以批復的概算作為項目預安排資金的依據,以批復的工程竣工結(決)算作為支付資金的依據。項目初步設計概算審查應以批復可行性研究估算投資為控制依據,招標控制價的審定和工程竣工結(決)算應以批復初步設計概算為控制依據。






